药学院仪器代管协议
药学院仪器代管协议
为了保障教学和科研活动顺利进行,并提高现有大型仪器的利用效率,特签定以下代管协议: 1、被代管仪器名称和型号: 2、代管员姓名: 3、代管期限:一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4、双方商定: (1) 代管期间,代管员负责该仪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负担所有的耗材费用和正常维修费用。 (2) 其他教师需要使用该仪器时,代管员要及时提供服务,并与使用者协商分摊耗材和其它费用。代管员有权制定仪器所需耗材、配件和软件等的质量标准和使用规范,以保证所代管仪器的正常运作。 (3) 若教学课程需要该仪器时,代管员要优先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4) 代管员要认真做好该仪器的使用登记,并配合校院两级的年度审核。 (5) 对外服务所产生的效益,代管员应得一定比例的酬劳,并扣除耗材等费用,其余部分归学院所有。 (6) 代管员承诺将不会利用该仪器私自为外单位进行有偿服务 (正常课题合作除外)。一经发现违规,将取消代管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7) 本代管协议的期限为一年。实验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甲方:制药学院实验中心 乙方:代管员 代表签字: 代管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药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School of Pharmacy & School of
Biological and Food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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