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8 访问次数: 2831
各院系 各老师: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广大青年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大学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选拔赛由“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担任组委会。组委会下设校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大赛的各项申报组织工作。校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专家、教授组成,负责对项目的评定选拔。
各学院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做好竞赛的各项工作。
校大学生科协主要负责竞赛组织、宣传工作。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赛程安排
(一)初赛阶段(2020年6-7月)。
各学院成立院级竞赛领导小组,明确竞赛责任,充分挖掘本学院资源,积极鼓励高级职称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参赛,举行院内初赛,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学校竞赛。各学院上报校内复赛的作品上限为10项,并根据院级选拔情况,在汇总表(附件1)中对上报作品进行排序。2017年被立项的“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科技创新类“挑战杯·卓越”项目必须参加校内复赛。
(二)复赛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赛阶段,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作品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决赛的作品。
(三)决赛阶段(2020年年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进入决赛的作品,以现场展示的形式,角逐决赛结果,学校根据竞赛评比结果,表彰本次竞赛获奖项目。现场展示环节以PPT讲解为主,有需要的项目可以将实物带到现场;若设备无法搬运,可通过视频展示。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9年7月1日至今完成或在研的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社会实践活动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二)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三)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四)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院审核确认。
关于竞赛的详细规定,请认真查看《“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附件4)
(五)请各系不于2020年6月25日前将选送参赛作品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稿)、作品报名表(电子稿)及作品申报书(电子稿)统一报送至院团委逸夫楼610。
五、奖项设置
竞赛设特等、一、二、三等奖。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江苏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六、其他
1、相关信息将在校团委网站进行发布,请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和感兴趣的同学及时关注。
2、学生若对竞赛事宜有疑问,可向所在学院团委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19-86330169,也可向校团委咨询;校团委联系人:史鋆,联系电话:86330139,邮箱:778722478@qq.com
附件1附件1: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作品汇总表.docx
附件2附件2: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docx
附件3附件3: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作品申报书.docx
附件4附件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