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发布时间: 2020-06-18 访问次数: 680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总支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向党总支报告“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3、听取分管系(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汇报,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4、指导联系系(部)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
5、抓好职责范围内分管系(部)的意识形态工作,督促联系系(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6、到联系系(部)调研指导工作, 指导督促联系系(部)对校内巡察等发现的问题,釆取措施予以整改。
7、结合分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对策建议。
二、日常监管责任
1、加强对联系的系(部)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2、对分管系(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学院党总支报告。
三、廉洁自律责任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2、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3、带头实施“四个一”工程,联系一个学生班级,参加一次学生活动,交一个学生朋友和一个青年教师朋友。
4、加强与联系系(部)的高级知识分子、民主党派或党外人士代表交流。
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