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6-18 访问次数: 16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依据《常州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实施办法常大委〔2020〕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师风优良的教师队伍,切实把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常州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实施办法 常大委〔2020〕24号》为依据,通过实施师德师风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肩负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
第二条 加强师德教育与宣传
1、将师德师风宣传纳入学院思想宣传工作统一部署,实现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2、以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党员组织生活、师德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全面推进师德日常教育。
3、开展新教师入职宣誓,签署师德承诺书。依托教师节、课堂教学、学术活动、技艺展示等庄重简朴的专题活动,逐步形成退休教职工荣休仪式传统。
第三条 制定教职工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3、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 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4、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 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5、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6、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 风正派,自重自爱。
7、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 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
8、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 正直。
9、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10、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
第四条 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1、健全师德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教职工互相监督、学生全程监督、社会信息监督的作用,构建教职工、学生、社会“三位一体”的师德监督体系。
2、充分发挥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工会、学生会等机构在教师作风建设、学术规范、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监督调查作用。
3、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设立师德举报邮箱,畅通师德监督渠道,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坚持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4、定期开展师德状况调查,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
第五条 处理师德失范工作程序
1、学院党委收到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事件后,按照常州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实施办法 常大委〔2020〕24号》规定,启动调查处理流程。
2、学院党委应在充分听取被调查教职工的陈述和申辩并征求被调查教职工所在单位党支部、相关委员会意见基础上,形成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3、学院党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连同被调查教职工本人的陈述和申辩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4、学院党委将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告知本人并进行警示通报。
第六条 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流程
1、学院党委结合年度考核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师德考核,对有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教职工提出考核不合格建议提交学院党委研究讨论。
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第七条 学院设立意见箱受理相关投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