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药学院医学院(筹)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3-20    访问次数: 1964

常州大学药学院医学院(筹)

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规律,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细化工作流程,着力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层面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工作,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对复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接收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督办处理。

(二)院系层面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张继延 王车礼

委员:邓林红、王利群、蔡志强、李剑、陈新、严生虎、王建浩

秘书:刘晓骞

督查:周屹峰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

复试小组每组设评委至少5名,其中组长1名,复试小组成员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另设秘书1名,技术助理1名,负责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复试成绩要求:我院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应达到教育部制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即采用A类考生分数线)。同一专业学位类别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

  1. 复试人数确定原则:凡是合格生源(符合教育部最低复试分数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不少于为1:1.2

  2. 复试名单确定原则。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达到初试分数线的考生自动获得复试资格。根据复试比例,按报考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学院在复试前通过电话或网络等向复试考生发出具体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费用80/人,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为10~20分钟。

学院第一批复试时间为323日上午830,第二批复试时间在323日以后进行,复试具体安排将通过调剂系统发布。

五、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在组织考生复试前,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复试。

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人。未按时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复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号+姓名”,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传中国移动云考场复试平台。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2.考生初试《准考证》(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

3.学历、学籍证书(往届毕业生毕业证或结业证,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学位证书。

4.现场确认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公章)、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7.填写完成的《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8.复试费缴纳证明(截图或扫描)。

9.学院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故意隐瞒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复试资格。如录取后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六、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外语听说测试(50分):包含英语的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面试(150分):包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在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个人心理特征、诚信状况等。

(二)考生相关要求

1)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前,考生应根据《常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确保相关软硬件符合网络复试条件,反复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合理操作,同时保持紧急联系手机通话畅通。

2)复试时考生须准备好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严格遵守《常州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三)组织管理要求

1)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网络复试平台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

2)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其中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人。复试小组成员应按照复试小组事先制定的复试考核要求及评分规则等,现场独立评分,如有修改,必须本人签名。

3)面试严格按照学校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实施,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视频和音频清晰,做好留存备查。各复试小组除了单独配备一名教师担任专职复试小组秘书,协助复试的组织实施,复试前检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中详细记录面试情况,并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备查外,还需配备一名技术助理,综合运用网络复试平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库比对”“随机抽题”等技术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保障复试顺利进行。

4)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

5)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等纸质材料复试结束后,按照专业密封,复试小组组长、分管院长签字后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时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结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面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六)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2)*40%

(七)拟录取名单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示通过后在网上公布。

七、录取工作

拟录取名单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示通过后在网上公布,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总成绩等信息。

录取类别说明: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要提供人事档案。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入学后不转人事档案,培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保留入学资格: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的录取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且其名单必须经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录取资格复查: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调剂工作

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请按《常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调剂至非全日制的考生需为在职定向。

(二)调剂程序

1. 学院通过网站和调剂系统公布调剂缺额及要求。

2. 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 学院登录调剂系统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考生并发放复试通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 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5. 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九、     体检时间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根据学校规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十、     督查复议

学校成立以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加强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实名向学院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必要时研究生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由领导小组作出裁决。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学校举报电话:0519-8633023886330025

十一、附相关链接

常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http://gs.cczu.edu.cn/2021/0319/c1798a256579/page.htm

 

常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http://gs.cczu.edu.cn/2021/0319/c1798a256672/page.htm

 

2021年常州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http://life.cczu.edu.cn/2021/0314/c15893a256202/page.htm

 

常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gs.cczu.edu.cn/2020/0918/c1798a236575/page.htm

 

未尽事项以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为准。

 

 

常州大学药学院

                                                       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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