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9-09 访问次数: 19
药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公示
为公平、公开、公正地推进我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根据《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实行)》,同时结合我院实际,在征求学生建议的基础上,经学院充分酝酿,特制定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德育素质得分细则 1、德育基础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 2、德育发展分按实际情况给予加分或减分(志愿服务按次数累计,1次0.1分,满分1.5分) 3、其他加分为除发展性素质加分中的相关表彰奖励(学科类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科研成果、文体竞赛)。常见的宿舍表彰及先进集体表彰加分如下: 表1:宿舍表彰加分
表2:先进集体表彰加分
二、发展性得分细则 1、各模块加分标准(特别补充院级加分标准)院级加分累计不超过每项的省级一等奖得分.学生的科研成果,获得专利公开的,第一作者加1.5分,第二作者加1分,第三作者加0.5分,第四作者加0.3分,第五作者加0.1分,五作以后不加分;获得专利授权的,第一作者加3分,第二作者加2分,第三作者加1分,第四作者加0.5分,第五作者加0.3分,五作以后不加分;公开发表在正式刊物的学术论文,外文核心期刊一作1.5,第二作者加1分,第三作者加0.5分,第四作者加0.3分,第五作者加0.2分,五作以后不加分;中文核心期刊一作1分,二作0.7分,三作0.4,四作0.2,五作0.1,五作以后不加分,其他普刊一作0.7,二作0.5,三作0.3,四作0.1,四作以后不加分。 1、学习类竞赛奖励分一览表
2、体育竞赛加分标准一览表
3、文艺活动、其它各类竞赛加分标准一览表
2、学习类竞赛奖励,若团队参赛的,团队中个人的分数不高于该类奖项的分数,具体由导师分配分数,也可按奖状成员排名来测算,第一位取满分,第二位取80%,第三位取60%,剩余位次取50%(如挑战杯国赛一等奖,团队成员个人分数不高于5分,第一位得5分,第二位得4分,第三位得3分,奖状中剩余同学得2.5分)
三、其他按《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实行)》,具体解释以学工办为准。 操作技能:分析工三级加0.3,英语口语A+加0.6,A加0.5,B+加0.4,B加0.3,C+加0.2,C加0.1. 非官方组织的比赛视实际情况酌情加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