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团常州大学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及推选出席校第十一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25 访问次数: 10
共青团常州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团代会”)拟定于2025年5月下旬召开。按照校团代会有关文件要求,共青团常州大学药学院委员会拟于4月11日前完成召开本级团代会并选举产生出席校团代会的代表。现共青团常州大学药学院委员会面向全院所有在校团员青年进行本级团代会代表候选人和出席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的自主报名和基层团支部推选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1.必须是凡在我校有正式组织关系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保留团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从事团工作的正式教职员工;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3.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敢于同违法行为和歪风邪气做斗争,在近一年内未受到团纪或校纪处分,无任何违纪现象;
4.积极组织或参加团的各项工作,热心团的事业,善于和青年交朋友,为广大青年所信任和拥护,并能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全局观念,能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
(二)本级团代会代表和出席校团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药学院团委在各团支部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结合本级团组织的实际情况,结合校团代会通知中对基层团组织团代会的要求及对我院出席校团代会代表名额及结构比例的有关规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所属成员进行充分酝酿并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保证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代表、女代表、党员代表、先进代表的比例。根据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条件,提出我院本级团代会正式代表和酝酿推荐出席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请各班团支书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好班级自主报名和推荐人选,将表1于3月28日上午10点提交给相关同学:研究生的材料交给Y2309徐中秋、21级和22级的材料交给制药223张佳媛、23级和24级的材料交给制药232翟涵。
共青团常州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表1.共青团常州大学药学院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人选酝酿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