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药学院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6-18    访问次数: 63

 

常州大学药学院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关系党的前途命运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教育教学工作等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

2.加强学院门户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三微一端”、自编教材、社团组织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3.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积极发挥课堂讲坛的立德树人主渠道作用。

4.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上述活动必须事先经过学院党组织批准,报学校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5.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6.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及时与学校主管部门沟通联动,协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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